第五十二章
執事維吉利烏斯 [1]
根據教父們的傳統,撰寫了一部修士規條,這部規條習慣在修道院中為聚集的修士們宣讀,以增進他們的益處。它以簡潔明瞭的語言寫成,涵蓋了修道生活的全部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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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約於主後430年活躍。